2015年3月,在美国加州读高中的2名中国女留学生,因琐事遭到同为中国留学生的十余名同学长时间殴打、虐待。事后被害人在当地报警,警方调查后提起公诉。2016年初,此案的三名主犯与检方达成减刑协议后,足以使被告人被判终身监禁的“折磨罪”指控被撤销,三人被判处6年到13年监禁,服刑期满后将被驱逐出境。
虽然本案中的施虐行为发生在校园之外,但由于施虐者与被害人之间是同学关系、且施虐者的作案动机源自其与被害人之间的人际交往矛盾,施虐者相对被害人有明显的人数优势、被害人在案发过程中无力反抗,此事件可被界定为一个严重的校园欺凌案例。此案的情节之恶劣与量刑之重引发了国内对校园欺凌的大范围讨论,也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中美两国在对待校园欺凌的态度与法律法规上的差异。
此案有几处值得注意的细节。主犯之一翟芸瑶在被捕后甚至希望早日开庭、以便几个月后能在家里庆祝自己的生日。另一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长不相信自己的孩子会因为打架而被通缉;确认孩子被通缉后,竟联络被害人家长试图私了,但被警方以贿赂证人罪拘留。翟芸瑶对案情的盲目乐观估计、家长的试图私了行为很大程度上是以基于国内情况进行判断的。在我国,校园欺凌、校园暴力事件也时有发生,欺凌者会遭受批评教育,家长甚至教师乐于息事宁人,而这些与校园欺凌的发生与重复发生不无关系。
相关报道见:http://news.ifeng.com/a/20150630/44074855_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