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党委(直属党支部)、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将举办第70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班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党史和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为重点,对学员进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学员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对党的认识,增进对党的感情,端正入党动机,自觉创先争优,勇于担当作为,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主要学习材料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公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等。
本次培训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学习为主,依托“山东师范大学数字党校”进行。各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为入党积极分子开设不少于3次的专题讲座,并采用适当方式开展交流研讨、主题教育、实践教学等活动,专题讲座活动安排请录入“山东师范大学数字党校”线下活动环节板块。
二、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4月3日(星期四)—4月28日(星期一)。网上在线学习时长不少于32课时。
三、培训范围
培训班学员为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3个月以上(截至党支部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经过团支部推优,并被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教工。曾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往期学员不在本期培训范围之内。往期缓考、补考的学员由各单位根据学员实际表现情况决定是否参加网络培训,培训时长达标后可参与线上考试;往期补考不合格的学员不能再次参加考试。
四、报名办法
各单位于4月2日(星期三)前将学员信息导入“山东师范大学数字党校”后台。
五、培训要求
1.为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各分党校要结合线上课程重点,加强管理,督促学员及时收看、认真学习课程内容。
2.各分党校要选派1名党员教师担任班主任,指定1名优秀学生干部学员担任班长。班主任、班长要加强管理,认真组织研讨交流,切实提高学习质量。
3.培训结束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29日(星期二)全天。考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者,颁发结业证书,并将成绩和培训期间学习表现情况填入《学员登记表》,存入学员档案。结业考试后,及时组织培训合格学员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中相关内容,报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4.学员要自觉遵守网校秩序,在规定时间内收看课程。如未及时完成学时要求,将取消考试资格。
5.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1个月内,应及时录入“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系统,逾期将无法补录。
党委组织部
党 校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