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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 日期:2014年09月28日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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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山东师大校办字〔2024〕8号

 

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结合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安排

(一)元旦:1月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寒假:1月12日(农历腊月十三)至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八)放假。2月16日(周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17日(周一)上课。

(三)清明节:4月4日(周五)至4月6日(周日)放假,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周四)至5月5日(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4月27日(周日)上班,执行周一的教学安排。

(五)端午节:5月31日(周六)至6月2日(周一)放假,共3天。

(六)暑假:7月6日(周日)起放暑假。暑假开学时间待学校2025—2026学年校历确定后,另行通知。

(七)国庆节、中秋节:10月1日(周三)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上班,分别执行周二、周三的教学安排。

如因特殊原因需对放假安排做出调整的,届时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二、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山东师范大学值班工作规范》(山东师大党办字〔2019〕11号),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立即报告,并协助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

(二)各单位要严格值班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确保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坚决杜绝擅离职守、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

(三)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重要场所的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高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

 

 

校长办公室



20241216


 

 

 


山东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2024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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