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由新闻与传媒学院和社会科学处联合主办的社科大讲坛于长清湖校区树蕙堂报告厅举行。本次讲座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传播系主任刘海龙担任主讲嘉宾,讲座由新闻与传媒学院执行院长常庆主持,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会议。
常庆对刘海龙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刘海龙在学术界的突出贡献,尤其是在相关领域的著作和理论对学术界产生的积极影响。常庆表示,期待未来能有更多的机会展开与刘海龙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刘海龙从传播学定义的内涵出发,重申了传播研究与传播学学科的来源与意义。他表示,弗卢塞尔在“传播学”这一学科命名上的贡献不可忽视——他首次创造了德语名词“Kommunikologie”(传播学)并系统构建了理论体系进行阐释。他提到,弗卢塞尔将姿态研究定位为传播的传播,即一种元传播研究,从而确立了姿态研究与传播研究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刘海龙从六个方面展开了详细阐述:姿态研究的理论图谱、姿态研究与传播学及现象学的关系,以及阿甘本与弗卢塞尔姿态概念的异同。他从达尔文、戈夫曼和哈贝马斯的理论出发,溯源姿态的概念,进而勾勒出姿态研究的理论谱系,并鼓励学生从传播的视角拓展研究领域,将其与更广泛的社会议题相结合。刘海龙探讨了弗卢塞尔的姿态概念,肯定其将姿态作为传播研究元理论的地位,指出姿态的本质在于赋予无意义的世界以意义。他强调了传播与交流的核心并不在于“对空言说”,而在于姿态所表达的意义能够被对象接收并解读。通过解读,人们不仅理解他人,也更好地认识自己,即在与他人的共在中深化对自己与他人的理解。刘海龙从现象学的视角指出,姿态研究的对象并非科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而是一种强调主体间平等解读的非承诺性。作为一种研究方法,现象学旨在提供解读的方法论,而非保证解读结果的一致性。因此,他指出在弗卢塞尔看来,姿态研究既不是科学研究,也不是伦理研究,而是审美研究。刘海龙重点阐明了弗卢塞尔与阿甘本对姿态的不同理解:弗卢塞尔的姿态研究以姿态为媒介,指向“人之为人”的媒介目的论研究;而阿甘本的姿态研究则强调姿态作为无目的的媒介本身,聚焦其媒介性。
此次讲座拓宽了学院师生的学术视野,并为姿态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鼓励师生在学术道路上不断探索与创新,为学院学科建设和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供稿审核人:钱 婕
编辑:董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