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常态化办理指南

2020-07-06

一、支持对象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人员或自主创业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 A、B、C、D、E 类条件。

二、支持政策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我市相应政策待遇。同一人才符合多项政策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实行人才动态管理,满3年需要重新登记备案。达到更高层次认定条件的人才,可随时重新申请认定。

三、申报条件

按照人才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分为 5 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A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 类)、省级领军人才(C 类)、市级领军人才(D 类)、优秀专业人才(E 类)。详见附件1。

四、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济南市人才认定信息采集表》,由学院(部)负责人事人才工作的老师汇总,发送人才工作办公室。

(二)单位授权

学校为申请人员开通申报权限。

(三)申请人填写申请资料

人才本人登录“济南人才网”https://rc.jinan.gov.cn),点击右上角“个人登录”,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后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请将申报所需附件材料按照要求进行上传,信息完善后提交至单位受理审核。(操作流程可查看《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系统个人操作流程》)。

(四)单位受理审核

申报单位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审核,信息不完善的打回修改,信息完善的点击通过。

(五)县区人社部门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受理初审

所有申报单位均按照归属地,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受理通过后由相应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六)市人社部门审核

初审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

(七)认定及入库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人才办认定人才类别,录入我市高层次人才库,系统自动生成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申请人可在本人申请界面自行打印。

五、有关说明

1.本次申请为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要求且尚未申请过的人员,已申请但暂未通过的人员请勿重复申请。

2.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实行人才动态管理,满3年需要重新登记备案,D类及以上人才最多可延长至5年。

3.申请人须自行登录“济南人才网”,查看申报进度及审核意见。

4.各类人才相关待遇及相关信息可通过“济南人才网”或“济南人才”微信公众号进行了解。

六、联系方式 

1.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 电话:0531-86180215

2.政策咨询电话

济南市人才分类认定业务 电话:0531-87081627

历下区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531-88152310

网站技术支持 电话:0531-87081602


注:济南人才网持续更新中,有关系统操作说明会随之更新。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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