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级单位、部门工会:
根据省教育工会通知精神,2020年将继续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现将报送有关信息的通知要求汇总如下:
一、报送对象条件
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上学、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二、在调查摸底困难教职工困难情况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以外伤害的,要详细了解和权衡一下其自费治疗费承担和家庭生活情况;相比较之下尽可能地区分困难状况的轻重缓急,再行考虑是否报送。
2.若本人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患有重大疾病且没有固定收入、自费医疗费负担重,造成生活困难的,亦可考虑列为报送对象。其他情况的,暂不考虑在内。
3.若其配偶、成年未婚子女未患有大病或遭受重大以外伤害、仅为无业或无固定收入,且家中其他人无疾病或无重大突发事故等情况,家庭生活状况没有达到“入不敷出”程度的,暂不考虑列为报送对象。
4.“家庭成员”的范围主要为配偶、未婚子女。
5.了解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只要看其“家庭收入”和“家庭必要性支出”情况。“家庭必要性支出”是指包括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造成的支出费用(因疾病使用医保报销的费用数额不计算在内)。
6.“重大疾病”主要是指恶性肿瘤、白血病、重要器官功能衰竭、严重心脑血管疾病、持续性植物人状态、严重运动神经元病等。
三、请各院级单位、部门工会严格把关,切实将困难情况突出的教职工报送上来。
四、请填写《2020 年送温暖慰问困难教职工摸底实名制汇总表》,同时报送困难教职工档案表。纸质版表格盖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于 11 月 22日前送至校工会,同时上报电子版表格。
联系人:宛安浙,联系电话:长清湖校区80227/千佛山校区80307,手机15552897702
附件:《2020年送温暖慰问困难教职工摸底实名制汇总表》
附件:《困难职工档案表》
工会(妇委会)
2019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