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三八”妇女节有关活动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单位工会: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三八”妇女节有关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直属单位党委工会(妇委会)研究,现提出以下活动方案:
1.参加学校“三八”妇女节有关活动。对参加活动积极并提交作品者,直属单位党委工会(妇委会)将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请各单位工作积极组织大家参与;
2.参加“三八”节专题作品展播活动。对参加“山东工会”微信公众号开设的我们的战“疫”作品展播栏目,上报优秀音频、视频及文学作品的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3.开展“三八”国际妇女节慰问活动。待疫情结束正常开学后,直属单位党委工会为每位女教工发鲜花一盆(20元左右)。
直属单位党委工会(妇委会)
2020年3月5日